主題 5・法規與條款
訂閱退款與取消規定怎麼寫?
七日解除權一次看懂
簡答:透過網路訂購的訂閱,原則上適用消保法第 19 條的七日解除權:顧客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 7 天內,可以不附理由解除契約。線上服務或數位內容,若在顧客事先同意下開始提供,可能屬於合理例外;不確定時,採「首次付費七日內可退款」最保守。
訂閱適用七日解除權嗎?
消保法第 19 條規定,通訊交易(包括網路購物)的消費者,在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 7 日內,可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解除契約,不須說明理由,也不負擔任何費用。
訂閱是透過網路成立的契約,所以原則上適用。企業經營者如果主張合理例外,應在契約中以清楚易懂的文字記載並告知消費者。
哪些情況屬於合理例外?
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以下情形可以排除七日解除權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,或解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的客製化給付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
- 經消費者拆封的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,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的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
- 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
-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
例如生鮮餐盒可能屬於「易於腐敗」,但一般咖啡豆、飼料、日用品通常不算;是否適用,要依商品性質個案判斷。
兩種處理方式:方案 A 與方案 B
| 方案 A:首次付費七日內可退款 | 方案 B:事先同意開通 | |
|---|---|---|
| 適用 | 實體商品訂閱,或不確定能否主張例外 | 線上服務、數位內容 |
| 做法 | 首次付費後 7 天內可不附理由全額退款 | 結帳時勾選「同意立即開通並了解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」 |
| 要留存 | 退款申請紀錄 | 同意時間、條款版本、訂單確認信 |
| 風險 | 少數顧客試用後退款 | 若不符合例外,同意條款可能無效 |
結帳頁與條款的完整寫法,請看〈自動續約條款範本〉。
取消與退款規定怎麼寫
線上就能取消
在會員中心就能取消,不需來電、寄信或說明理由,取消步驟不多於訂閱。
當期用到結束
取消後,已付費的當期可以使用或配送到期末,之後不再扣款。
年繳中途取消
要先寫清楚:依剩餘未使用期間按比例退還,或其他方式。這一點建議請律師確認。
退款時效
寫明退款在幾天內、以原付款方式退還,並寄出確認信。
不要寫的字
避免「一律不退」「保留最終解釋權」這類可能被認定顯失公平的條款。
常見問題
訂閱可以在七天內退款嗎?
透過網路訂購的訂閱,原則上適用消保法第 19 條的七日解除權,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 7 天內可以不附理由解除契約;屬於合理例外情事並事先告知者除外。
線上課程或軟體訂閱也有七日解除權嗎?
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的線上服務,若經消費者事先同意才開始提供,可以排除七日解除權。業者應在結帳時取得明確同意並留存紀錄。
年繳訂閱中途取消可以退錢嗎?
法規沒有統一規定,取決於服務條款怎麼寫。建議在條款中明訂中途取消的退款方式,例如依剩餘未使用期間按比例退還,並在結帳前讓顧客看得到。